














































积分活动线上公告内容
1. 本次活动有效期为从2011年8月17日10时00分00秒开始至2011年8月19日23时59分59秒结束,共持续6天。
2. 本次活动仅限在本活动页面中的指定店铺内的订单参与。
3. 本次活动仅限首次购物的单笔金额超过100元以上的会员参加,即在参与本次活动之前未在乐酷天商城购买过任何商品、且首次购物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50元的会员。同一会员仅可参与一次。首次购买是指:该乐酷天会员账户未在乐酷天商城内有过任何的订购行为(生成订单未付款情况也默认为订购行为)。
4. 首次购物会员在同一店铺内单次购物订单总额(不包括运费)在人民币50至5000元之间时才可享受十倍积分发放活动。50元以下订单不得参与,超过5000元的订单将以5000为限进行积分发送。
5. 购买ipad及iphone4每日限前5个有效订单可以享有本活动的积分优惠,且每笔有效订单内ipad及iphone4限购一件。乐酷天根据需要可能对部分商品每日可享受积分优惠的订单数量进行调整,请会员在购买前仔细确认。
6. 会员需填写真实、有效、正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及订单信息。会员填写的信息存在重复、不完整、无效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时,其订单及积分资格可能被取消,情形恶劣者其会员账户可能会被冻结。乐酷天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的判断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填写的手机号码、邮箱、姓名、地址。
7. 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有效订单的积分将在2011年9月9日起正式发放。本次活动所获积分的使用期限为自积分发放之日起15日内,过期作废,不予补发。
8. 本次活动的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乐酷天有关规则制定。本公司有可能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做适当调整。如本次活动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执行时,乐酷天有权暂停、终止或修改活动内容。
9. 如会员对本次积分活动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客服邮箱:cn-pre-faq@rakuten.com.cn.